北京高校职务犯罪案涉额过千万 潜规则加剧腐败

来源:  作者: 发稿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3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5月29日,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惩治与预防并举,携手共建和谐校园”高校职务犯罪图片展。

  这次的展出主要考虑到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集中的高等院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5年间(2001-2006年)办理的这类案件分析后发现,高等院校和高校企业人员犯罪占了总量的82.5%;犯罪主体中行政管理类人员呈增多趋势,其中尤以主管人、财、物审批工作和受委托经营、管理、经手公共财产的人员居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长林表示,“教育系统贪污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之一。”

  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过千万

  在云集了50所高校的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系统贪污贿赂案件逐年增多,涉案金额节节攀升,其中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占了绝大多数。

  2002年至2004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查处的高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仅占3年立案总数的7.6%。而2005年,这一比例达到了30%;2006年前7个月,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就超过了2005年全年数量。

  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40个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类案件占到了近93%,涉案数额从两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应入账的不入账,大量的账外资金被私吞;在发票上做手脚贪污公款;采购物品捞取回扣;利用工程建设受贿等,都是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常见手段。

  行业潜规则加剧高校腐败

  某大学教材服务部负责人任某、发行员姜某在购买图书时,将部分图书折扣隐瞒,把钱存放于单位保险柜内。随后,二人伺机把钱“洗”入自己的腰包。

  行业潜规则导致的腐败案件并不仅限于图书采购环节。从海淀检察院查办的案件来看,教学设备、物品的采购环节,基建部门的发包、结算环节以及资料印刷、代理发行等,都是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易发部位。

  以图书采购为例,一般来说,书商为维系自己的客户群,保证市场份额,会根据销售图书的总数和金额,给予购书方以一定的折扣或好处费。而且,这种折扣或好处费往往是以“暗扣”的形式出现,所给予的对象也主要是购书单位的经手人、负责人。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国图书出版、发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图书销售回扣问题展开了专项打击行动,不少高校的图书教材采购人员纷纷在此次行动中落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院在行动中破获的受贿案件中,高校人员占到了71%。

  检察官提醒,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这可能是将来高校职务犯罪的又一易发领域。

  检校联手堵住高校管理漏洞

  2002年,某高校财务处处长侯某,在未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主并假冒领导签字,先后两次挪用公款达900余万元。但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在侯某卸任后,学校又任命他为分校校长兼书记。

  同年,该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会计单某用假发票报销,涉嫌贪污案发。

  2003年,该校出纳马某又因挪用公款25万元被立案侦查。在其挪用公款的数年里,学校对他的年终考评一直为“称职”。

  两年时间,同一学校的3名财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这不能不说是高校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存在漏洞。

  检察官建议,高校在对人的管理方面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重点对高校主要领导和财务、采购等人员实施规范化的考察、任用和监督管理。

  据悉,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已与区内5所高校建立了“五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该院准备通过与高校签署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协议的形式,将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涵盖到区内每一所高校。(李丽 余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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