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反腐倡廉建设30年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作者:任铁缨 发稿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始终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回顾这30年来的历史,可以看出我们党对这方面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对此,笔者仅就反腐倡廉的目标设定、原因分析、基本思路谈一些看法,旨在总结有关历史经验教训。

  一、目标设定——从“根本好转”到“最低程度”

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确立什么样的目标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目标确立恰当,则不仅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和判断反腐败形势,进一步增强信心。否则,不仅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而且容易造成思想上的混乱。回顾30年来的历史,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设定经历了一个从“根本好转”到“最低程度”的过程。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就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党风建设方面,提出要“恢复党风”、“端正党风”,“搞好党风”、“整顿党风”等要求,后来又提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就反腐败斗争来说,针对当时“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提出要开展“反腐蚀斗争”。经过拨乱反正,我们党在1982年9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大,提出五年内“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为此,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表示这次整党总的目的和要求之一,就是要“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现在看来,提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目标的本意是好的,但的确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估计不足的倾向,如在1984年3月甚至提出要“在今年整党中实现党风明显好转”。历史已经证明,我们既没有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也没有实现明显好转,而是又出现了新的不正之风。随后,中纪委在1984年5月发出《关于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实际上,这次整党并没有完全取得预期的效果,不仅没有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而且党内腐败现象在继续滋长蔓延。

  应当说,自党的十三大以来,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认识逐渐清醒了,目标也更加符合实际了。尽管十三大表示要“清除党内腐败现象”,但看到了“党内不正之风仍然严重存在,甚至此伏彼起,纠而复生”的状况,故提出“端正党风的工作带有长期性”。十四大则进一步确认当时“党内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明显增多,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经济方面违纪违法,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提出“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十五大设定的目标是“力争在今后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在今年1月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了反腐败的科学目标定位,即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把中国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显然,这种目标设定平缓的背后是务实与深刻。

  当然,以往无论是讲“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还是“消除党内腐败现象”,其初衷无疑都是好的,但要清醒地看到,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这是难以实现的目标。实际上,环顾当今世界,比我国廉洁度高的国家和地区,也都存在腐败现象,只不过相对而言少一些罢了。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多发、易发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是一个科学的目标,也是一个务实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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