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稿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57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的通知》(辽纪办明电20188号),就严明“两节”期间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从严从实抓紧抓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要加强示范带动,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精神坐标、坚定本色初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防“节日病”。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学校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对违纪典型案例,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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