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学校新闻网  作者: 发稿时间:2018-10-31 浏览次数:38

  10月30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贾玉明,副书记、校长郝德永,党委委员、副校长关松林,副校长韩国海、许金龙,学校纪委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党委书记贾玉明主持学习会。
  贾玉明书记首先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
  纪委副书记杨柏冬对新修订的《条例》从“总则”、“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七个方面作了全面解读,重点把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和整合的2条进行了对照说明。
  中心组成员围绕对新修订的《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畅谈了学习体会,并结合学校实际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紧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适应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回应了广大群众对加强党的建设的热切希望,及时巩固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新成就,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
  最后,贾玉明书记强调,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同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结合起来,同学校深化内部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他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条理化、有重点地梳理归纳和总结,就学校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一,要带头学习。全校党员干部要逐条认真研读《条例》,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第二,要带头落实。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与学校发展建设和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第三,要带头宣讲。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准确把握、全面领会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带头在本单位师生党员中广泛宣讲,积极推动《条例》在广大师生党员中得到贯彻。第四,要带头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全面掌握新修订《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尤其在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广大师生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