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由“小病”变“重疾”――用好谈话函询这剂“良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发稿时间:2019-10-15 浏览次数:2

谈话函询作为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的一种方式,尤其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起到了“问诊号脉”及时“医治”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谈话函询作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取得了监督成效,但也面临谈而不“治”、一函了之等问题,同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谈话函询存在一定误解与抵触的现象,均亟待解决。

  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去年1月,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委收到一件反映市政府某驻外办事处非党员工作人员胡某问题的举报,反映问题多为其工作作风和用权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且较为笼统,经市监委相关领导研究后,决定对胡某进行谈话提醒。

  接受谈话后,胡某感慨地说:“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本以为我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党员,组织上不会来监督我。这次谈话确实使我得到警醒,我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今后一定汲取教训。”

  被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的福建省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强也有深刻体会。

  今年4月,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纪委在核实一信访件过程中,发现了陈国强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线索,并转交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上级单位、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理。

  “在处理陈国强相关问题线索时,我们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具体情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刘晓龙介绍,陈国强在函询时主动交代了问题,在后来谈话中又详细说明情况,认错态度诚恳。

  谈话函询结束后,公司纪委综合考虑了陈国强违纪问题及其谈话函询中的表现,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党总支,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吴业宏对陈国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陈国强作出书面检查。

  “腠理”之疾,“汤熨”之所及。谈话函询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了“肌肤之表”,防止了党员干部由“小病”变“重疾”。

  然而在利用谈话函询“问诊号脉”的同时,一些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把谈话函询当成一般谈话,在谈话函询中有欺瞒组织的行为。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副书记、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就因把组织谈话函询“不当回事”而付出了沉重代价。

  余麻约有“雅好”,喜欢收受他人赠送的玉石、砚台、手表、红木家具,他的问题引起了云南省委巡视组的注意,省纪委5次对其谈话函询。

  “余麻约在谈话函询时始终欺瞒组织。”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余麻约在组织谈话函询期间,一面向组织保证自己没有问题,一面仍然继续收受大额贿赂。在得知有人举报自己后,他一边退还部分受贿款物,一边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

  面对余麻约的“糊弄”,云南省纪委监委没有一函了之,在认真核实了其违纪违法问题后对其进行立案审查。今年1月,余麻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帮助党员干部解开心结

  “感谢纪委给我正名……”去年11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干部刘某在澄清反馈会上激动地说。

  至此,一段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勤廉榜样刘某有问题”的流言在柳州市纪委监委采取谈话函询还原事实真相后不攻自破,刘某这才卸下了背负许久的心理重担。

  在基层单位,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委监委的谈话函询认识上存在误差,当接到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接受谈话的电话时,第一感受就是非常紧张,压力很大。

  “谈话函询后,纪委出具的了结情况反馈函,给了我一个清白,组织的信任,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工作更有干劲了。”81日,湖南省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卜源光走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正才办公室,顾不上擦去满头汗水,紧紧握住杨正才的手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