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

来源: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3-05 浏览次数:263

沈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沈师大纪[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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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协助学校党委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纪委、省监委驻沈阳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监察专员办”)制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以更坚定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落实《沈阳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坚持学校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明确监督内容
  根据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对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开展重点监督:
  1.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各项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全校学生(包含留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身体健康摸排登记,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和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密切跟踪、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等情况。
  3.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教职工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身体健康摸排登记,对湖北(武汉)返回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跟踪、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等情况。
  4.医疗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医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和医疗物资等支撑保障,落实学校公共区域卫生消毒等情况。
  5.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主要包括:校园保卫和门禁管理、出入校门人员的体温测量,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控工作,校园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6.舆情信息工作。主要包括:对全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正确引导师生舆情等情况。
  7.教学运行工作。主要包括:推迟开学的教学运行方案的制定,开学以后的教学运行保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效果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8.信息报送工作。主要包括: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疫情防控日报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情况统计、14日内湖北(武汉)返回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情况统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日报告,学校纪委向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报送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学校各级党组织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报送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娇同志为组长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综合、上传下达、沟通联系等工作,按照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组织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纪委办公室、谈话室等场所定期开展消毒作业。
  责任人:耿立卿 孙淼
  2.监督检查组。强化对全校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责任人:申伟 刘永灿
  3.问责调查组。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人:耿立卿 申伟 刘永灿 孙淼
  四、严肃追责问责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学校党委安排部署的执行情况,围绕全校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和遵规守纪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执行。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对造谣、传谣、不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信息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特别是疫情信息漏报、迟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在疫情防控中违规违纪违法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决予以曝光,全力为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任务落地落实,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监委驻沈阳师范大学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