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76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会风会纪,搞封建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纪律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在风景名胜区豪华装修别墅用于接待,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在项目规划调整、办理用地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波简历

  陈波,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广东新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2月起历任乐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06年9月任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9年12月任韶关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2月任韶关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4月任韶关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1年12月任韶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2年9月任韶关市委常委、秘书长兼丹霞山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3年8月任韶关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丹霞山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4年9月任韶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12月任韶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年3月任韶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新丰县委书记;

  2017年6月任韶关市委副书记、新丰县委书记;

  2018年7月任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9年1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职务;

  2020年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