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如何在工作中把握好共性与个性关系的辩证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46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郝思斯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秀松和原副县长李教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当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从事搭股经商、高息借贷等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19年泰顺县对所有县管领导干部“两违”情况、所有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资料图片)

本期嘉宾

  方 向 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 凯 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陈世海 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如何在工作中把握好共性与个性关系的辩证法?我们邀请了部分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谈认识、谈措施。

  梳理共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培养见微知著的能力,针对案件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分析问题的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做到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推动标本兼治。

  方向: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普遍做法。在查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之后,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针对案件的特点,综合研判整个行业、领域是不是存在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如泰顺县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秀松和原副县长李教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当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从事搭股经商、高息借贷等营利性活动等问题。我们对症下药,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带有普遍性或苗头性问题,积极推动泰顺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2019年该县对所有县管领导干部“两违”情况、所有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共立案查处11起13人,一批干部主动停止借贷行为,6名干部上交违规违纪所获收益228万元,实现“干部受教育、群众反响好、问题有整改”的良好效果。

  李凯:2019年,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查处了多起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例如,沙市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超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与妻子入股某食品有限公司,为他人以强迫交易手段整合垄断荆州城区面条、米粉市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江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某公司购买运动会服装后,拖欠企业服装款,吃拿卡要。我们认真梳理这些案件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相继出台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荆州市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动机制,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对不良作风严查细纠,积极服务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陈世海:2018年以来,我们查处市城建设计院原院长吴某舜腐败案等多个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从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有其放弃世界观改造、思想上蜕化变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个人原因,也暴露出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缺位等共性问题。为推动责任有效落实,我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针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定期向分管市领导提出谈话建议函形式,协助同级党委、政府提醒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2019年,发出谈话建议函37份,20名市级领导开展谈话69人次,解决问题120多个。

  抓住个性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工作实践中,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地区本部门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

  李凯: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原则,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都放到具体事物的具体条件中去考察,不搞一刀切。例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按照统一部署,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庸伞”,同时,敏锐捕捉荆州长江干流非法采砂现象猖獗的问题,严查“砂霸”背后的“保护伞”。2019年,我们对该类问题线索进行重点评估、专题研判、细致分析,以行政执法权为切入点,对全市各级港航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大起底”,摸清采砂行业“潜规则”。考虑长江在荆州境内径流里程达483公里,涉及8个县市区、多个执法部门,非法采砂黑恶团伙涉案金额巨大、利益关系复杂等实际情况,我们运用审查调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实行案件线索和情报信息统一管理,内部力量统一调配,外部工作统一协调,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统一方向,顺藤摸瓜,各个击破,最终形成锁链、闭环合围,共对13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89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形成强大震慑。

  方向:我们经常强调的“精准”二字,就是抓个性的方法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体现。越是精准,越是能抓住问题本质,做到有的放矢。对所有审查调查的案件,我们均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剖析案件的个性特征。如办理平阳县党员领导干部雷仁、陈晓峰案件时,针对当前职务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更趋隐蔽性的趋势,我们始终做到精细化管理,在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充分掌握审查调查对象的性格、生活轨迹、社交情况、家庭情况、一贯表现等,做到精准发力;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之后,参与审查调查的工作人员每人撰写办案心得体会,多角度、多侧面为其精准“画像”,深挖造成其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画像”越精准,问题暴露得就越彻底,对于深入查摆制度、监督、管理等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盲区就越有帮助。

  陈世海:近年来,我们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下了很大力气。从我们查处的问题情形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出现隐形变异,这是一个共性问题,但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这一共性问题又表现为不同的个性问题。比如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敛财之风存在反弹趋势,一度成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对此,我们出台了《关于整治农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实施办法》,开展了相关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8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而在各级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中,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公务用车管理漏洞。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将其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专项整治期间主动退缴违纪违规款项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科级干部86人,其他工作人员796人。针对整治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我们完善了公务用车审批、用车加油管理等措施,建立了公务用车统一建档立卡、安装GPS定位系统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将公车管理的制度笼子扎紧织密。

  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不断提升工作思路举措

  要把握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法,从特殊到一般,从个性到共性,从感性到理性,把工作方法论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陈世海:共性与个性不是对立的,抓共性不等于忽视个性,抓个性也不意味着忽视共性。我们常说“解剖麻雀”,这是聚焦个性,最终却是为了管中窥豹,抓住共性。比如在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时,既要梳理共性问题,又要结合案件类型和违纪违法人员职务、身份和所处岗位的不同,分析个性问题。在省纪委查处了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戴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我们认真剖析这一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忏悔录,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书记讲党课,既揭示其中暴露的思想滑坡、贪欲滋长、用权任性等共性原因,又具体到每个案中人,结合违纪违法人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思想滑坡的原因、蜕化变质的时间、滥用哪些职权等个性问题。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自身谈体会,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手写廉洁自律承诺书。警示教育入木三分,触及思想灵魂。

  方向: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妥善处理好共性和个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讲究查案方法,解剖麻雀,精准施策,又注重从“点”上切入严抓系统,从问题中找根源、从根源中找对策,构建从发现问题到综合施策再到源头治理的完整监督执纪工作体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举例来说,温州是著名的侨乡,全市有40多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分布在世界131个国家和地区,给腐败分子外逃增加了机会,无形中给追逃追赃工作带来了较大考验。2019年,全市共追回外逃失联人员33人,追逃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既保持强大的政策压力和追逃攻势,又坚持因案施策。温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追逃追赃机构,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实施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对策,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追逃追赃一盘棋格局;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对执迷不悟的腐败分子坚决抓捕、对等待观望的外逃人员耐心劝返,确保追逃工作精准施策、高效推进;同时,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外逃体制机制。

  李凯:共性与个性具有统一性,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在工作中必须注意:追求共性,但不能变成教条主义;讲究个性,但不能变成狭隘的经验主义,必须统筹抓好共性与个性,提高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比如,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我们在着力解决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共性问题的同时,经过深入调研,找准了我市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的文件多、会议多、落实少,调研多、空话多、内容少,表态多、调门高、措施少,推诿多、享乐多、服务少,包装多、水分多、落脚少等现象,扭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查处问题495个,处理617人,有力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