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责任制落实

来源:  作者:臧胜业 发稿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9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举措来抓,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以明确各级领导责任为基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重要的是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做到与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同步推进。党委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亲自抓,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我做起,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住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好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纳入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针对全局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以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为抓手。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抓好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专项述职、年底检查考核工作,并针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重点问题抓细抓实。一是责任分解应坚持“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在年初工作部署阶段,将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党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召开高规格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同时搞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责任分解,明确机关有关领导及室处的具体任务,切实做到目标可行、责任到人、要求具体、时限清楚,便于考核和追究。二是年中专项述职应注意解决问题。把年中述职作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写出年中专项述职报告,并逐人向党委会进行汇报,总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党委会要将年中汇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认真分析和正确判断反腐倡廉形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情况,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三是年底检查考核应注重实际效果。年底责任考核,既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综合评价,也是发现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前提。在建立健全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要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严格的措施、严密的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与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组织考廉、群众评廉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并综合运用考核效果。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要在全面检查、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切实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对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等,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中严格区分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纠正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或故意隐瞒问题的界限;区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与违纪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的情况,责令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纠正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综合运用诫勉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既要做到追究到位,又要做到追究合理;通过明确政策、规范程序,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等,防止责任追究工作中的随意性,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力度。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以创新性工作为载体。改革创新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途径,也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办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积极探索符合反腐倡廉建设内在规律的新思路新方法,才能为落实责任制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要切实解决少数地方和部门落实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当前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丰富责任内容,细化责任范围,量化责任指标,探索既科学适用、又便于操作的办法,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大作用。二是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工作创新的动力。要以开展警示教育为抓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探索构建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创新群众参与机制;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为途径,建立健全廉政勤政一起抓的互动机制;以关系民生的专项资金项目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有效整合县级纪检监察力量。三是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长效作用的机制。在工作实践中,要及时总结各地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好做法,认真研究提炼和把握责任制工作的规律及特点,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作者系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