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首先要思想解放

来源:  作者:刘 实 发稿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14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首先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而最根本的是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使我们的思想认识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顺应时代要求,更好地实现人民期望。
  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要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自觉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纪律、重大部署服务。强化改革创新的观念,破除僵化保守的思维定势,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敢于冲破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和习惯做法,积极探索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趋势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载体和具体措施。强化效益观念,防止不注重成本的倾向,使纪检监察的每项工作都讲求投入产出尤其是尽最大努力节约各方面的成本,确保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获得尽可能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在现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治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化,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就难以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势头。如果不强化预防,不消除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则各类问题会层出不穷、查不胜查。因此,必须把惩治和预防都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惩治方面,必须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大要案和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在预防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是推进各个领域改革的深化和管理的加强。由于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应一并抓紧抓好。通过深化改革,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通过加强管理,特别是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把现行体制的空间用足用好,防止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当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特别要注意在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上狠下工夫,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有效。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运用系统的方法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统筹谋划与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杠杆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特别要注意集中力量首先在一些基础性、关键性的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以带动全局的突破。要统筹谋划、分步推进。目前,许多工作都以“一年一个主题”的形式出现,这是抓重点这一科学方法的具体运用。在实践中还应注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出成效。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善于整合各方面力量,运用“项目组”机制来完成。对于分解出去的工作,要善于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特别注意通过层层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切实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主体地位,细化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各项业务工作的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采取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下切实有效的思路和措施,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国家、地区、部门和单位的经验。要研究解决法规、制度建设中有些制度和法规条文不具体、有些标准难以执行等问题,尤其是现行法规、制度中惩戒内容多而预防内容少、政治经济领域的措施多而社会文化领域的内容少、对领导干部要求多而对其他人员的规范少、强调法规和制度建设多而强调法规和制度执行少、法规和制度的实体内容多而程序性规定少等问题,有的放矢解决问题。(作者系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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