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政收支审计(下)(一)

来源:  作者: 发稿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14

第一节 行政事业审计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其财政收支活动可以划分为两个环节,即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国家通过征税等措施集中一部分社会财富,并将其用于发展国防、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从而为国家职能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与此相适应,财政审计也可以分为财政收入审计和财政支出审计。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支出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支出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行政事业审计是财政支出审计的重要内容。

  一、行政事业审计的概念

  行政事业审计是审计主体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查,以监督、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和公允性的独立经济监督活动。

  行政事业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而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

  行政事业审计的对象或客体,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顾名思义,行政事业单位是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党政组织;事业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或对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服务功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方针要通过它们的业务活动来体现和实施,特别是一些经济管理部门,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制定政策等情况对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这就决定了行政事业审计是一种高层次的、宏观性的审计监督。��

  二、行政事业审计的职责

  ()行政事业审计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具体而言,行政事业审计的范围可以概括为:

  1.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进行审计监督。其中国家机关指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同级人大、政协及其职能部门;政党组织指同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和向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领取经费的民主党派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如工会、各种协会、妇联等等。

  2.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有财务收支关系的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事业单位主要指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的国家事业组织。

  3.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接受行政事业审计监督的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为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收费和事业收费、政府有关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及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基金。

  ()行政事业审计的职责

  行政事业审计的职责可以概括如下:

  1.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参加预算执行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可以粗略地分为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两个部分。在同级财政支出预算中,用于维持政府部门运转和发展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经费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行政事业审计主要是对同级财政支出预算中的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也就是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