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10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

来源:  作者: 发稿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52

 

沈师大纪发〔2010〕1号
一、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9
年,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1.组织观看主题电影《真水无香》。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成果,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09年6月份,纪委与工会、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等部门联合,组织学校两千余名师生观看了主题电影《真水无香》,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2.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活动。为充分发挥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09年6月份开始,与宣传部联合启动“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活动,新闻网、廉政网、校报、广播等校内媒体对百余件影视类、广播类、平面类获奖作品进行连续展播。
  3.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平台
。为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作用,组织专门人员对“沈阳师范大学廉政网”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廉政漫画”、“廉政动漫”等教育内容。
  4.组织学习省委、省纪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收送钱财问题等有关文件。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规定》(辽委发[2009]18号)和省纪委《关于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的实施意见》(辽纪发[2009]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组织学习《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分别组织中层干部、教职员工以及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二)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1.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09年上半年,配合党政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校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公开内容、责任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与考核机制等,使学校在推进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09年下半年,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各级领导干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在领导班子决策、领导干部行为以及干部人事、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科研经费、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等。该文件作为我校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已经得到有效执行。

(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2009年3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议部署,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09年9月—11月组织开展了对后勤集团、国际商学院、科信软件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高职部分)等四家财务相对独立核算校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审查资金9100万元,出具4份审计结果报告并形成了相关的分析报告,在对相关单位作出客观鉴证和评价的同时,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2.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结合09年年底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换届的情况,受组织部委托,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09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了对50家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届满审计工作,出具了50份审计结果报告,在对各单位财经管理负责人作出客观鉴证和评价的同时,为党委考核和聘任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
  3.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审计监督。09年,完成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查36项(其中委托审计26项、自审10项),审计总金额12071万元(其中自审171万元、委托11900万元),审减额1294.7万元(其中自审24.7万元,委托1270万元),平均审减率10.73%。此外,全年共审签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合同20项,审签工程进度款1100万元,重点监督基建(修缮)项目招标与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13项,出具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算报告14份。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部门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领域的监督作用,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本着“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基本思路,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类(外省)专业加试、运动训练专业考试、专升本考试、三升本考试、中职升高职考试、研究生命题评卷、生物竞赛以及高校招生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杜绝了各种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事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9年全年接到举报投诉信件15件,比去年下降55%。09年上半年,共组织办理省教育厅转办民心网举报信件、校内投诉信件15件,全部办结。通过办理投诉举报信件,维护了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日常管理。09年下半年,没有接到举报投诉信件。我校09年信访举报信件数量的大幅度下降充分表明: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干部教师从教从政行为日益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公正、透明,更加合民心、顺民意,学校办出了让社会满意、让学生满意、让教职工满意的教育。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组织召开了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纪委三次全会于09年1月15日举行,会议总结了我校2008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明确了我校2009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讨论修改了《沈阳师范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讨论稿)》和《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纪委四次全会于09年9月22日举行,会议总结了我校2009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明确了我校09年下半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组织学习了《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
  注重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一是组织部门人员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做到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师生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二是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全国审计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业务素质;三是组织部门人员开展省“十一五”教科规划课题《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研究工作,以科研促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人员依法依纪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工作没有开展;二是个别计划内工作没有落实。
    二、2010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
    2010年,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对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健康成长的保障作用。
  (一)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新形式
  继续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普及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使教育活动贴近实际、喜闻乐见。2010年重点开展以下教育活动:一是在年初学校所属各单位的干部聘任大会上播放廉政教育影片《刘和案件启示录》;二是制作以反腐倡廉教育为题材的电脑桌面、屏保、鼠标垫,向全校教职工推广使用;三是要编写《大学生廉洁教育读本》,并结合《形势与政策》课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结合高校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结合学校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制定并出台《沈阳师范大学采购工作规定》、《沈阳师范大学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二是修订《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制止“小金库”的规定》、《沈阳师范大学各所属单位财经民主管理规定(试行)》。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一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是是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满审计工作。  
  (四)开展预防性监督检查工作
  在继续对重点领域进行有效监督的基础之上,2010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招生录取、办学收费、科研立项、试题保密、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热点、重点工作的审批手续、相关制度、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安全保卫、保密措施、监督机制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保持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力度
  要通过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调查等渠道努力扩大案件线索,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失职渎职案件、贪污贿赂案件、腐化堕落案件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案件等。
重点抓好三项治理:一要加强对招待费的管理,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吃请活动;二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收费的有关规定,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三要严禁设立帐外帐,进一步清理和取缔“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第十七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做到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师生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二是要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与交流,鼓励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报考专业资格证书考试,鼓励撰写业务研究论文;三是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