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

来源:  作者: 发稿时间:2014-03-12 浏览次数:44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沈师大纪发〔20141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2013年工作总结
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312


沈阳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3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十一届辽宁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校党委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以提高中层干部依法依规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全面建设廉洁沈师为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圆满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相关工作。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贾玉明同志代表纪委向第三次党代会做了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内涵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我校未来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要求、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班子。

(二)积极探索岗位廉政教育新载体在扎实做好常规性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岗位廉政教育新载体。2013年设计开发了“教育理论与政策规章学习测试系统”,在提高干部教师法律法规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依规办学治校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对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30余项工程、物资、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实施了重点监督,在相关制度的制订、采购方式的确定、投标单位资质审查、采购合同的审签、项目款支付等关键环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类加试、运动训练专业考试、专升本考试、三升本考试、中职升高职考试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四)严格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相关要求,对33名中层领导干部(涉及30个基层单位、4个机关部门)任职以来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报告33份。发现并纠正财经管理不规范问题21项,提出关于学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五)稳步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审查。配合省财政委托的造价机构完成了对我校高职艺校校区15项工程的结算审查工作,审计资金8800万元,审减金额500万元。配合省财政委托的造价机构对我校幼儿园、网球馆、博物馆项目实施的结算审查工作,严格审核初步结果,坚决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独立开展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审查14项,审计资金595万元,审减资金40万元。

(六)认真办理投诉举报评议事项。2013年共受理举报投诉、群众评议事项12件,其中:上级主管部门转办3件,民心网评议6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受理3件。从举报投诉评议内容及调查结果上看,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1件,经调查确认属实并及时纠正;反映干部教师违纪问题1件,经调查与事实不符;反映在招聘工作中违纪问题1件,经调查与事实不符;反映学生生活区服务问题9件,经调查全部属实并及时协调解决。

(七)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召开纪委一次全会,对全体纪委委员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二要认真工作,不辱使命;三要严于律己,身正垂范。鼓励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参加业务考试,2013年组织3人参加全国审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中1人考试合格获得高级审计师执业资格。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4年是我校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辽宁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干部勤政廉政、教风学风端正为目标,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审计监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案件,提高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履职能力,为学校内涵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安排好学校纪委委员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学校纪委委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在党员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做合格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廉洁意识教育。上半年集中组织开展教育理论与政策规章学习教育活动。利用我校专业优势和校园文化资源,发挥学校廉政网、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办事、学生廉洁修身,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使廉风正气得到弘扬。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重新制定《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充实完善责任内容以及检查考核措施,强化各分管校领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各单位财经委员会对本单位财经工作的正确决策、按章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探索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学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程序,强化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与上位制度不一致、与同位制度相冲突的情况。开展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制订及时、完善及时、细化配套及时的制度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坚决整治违规收送钱物、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行为。

(五)加大审计监察工作力度,努力防范岗位廉政风险。推进校级审计委员会以及校级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建立,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完善学校财经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月底前完成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上半年与财务管理部门联合开展财经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财经管理行为,促进计划外办学收入分配等各项制度尽快完善。着力配合造价机构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审查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高职艺校校区、古生物博物馆、专家公寓三期、幼儿园、网球馆等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查。努力做好其他工程项目的独立审查工作,加大审查力度,审减率力争超过20%加大对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干部选拔、职称评聘、科研经费的监察力度,努力防范廉政风险。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案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清正。深入分析新形势下高校违纪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促进惩戒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违规案件,决不姑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认真办理举报投诉事项,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民心网”网上评议政风行风和基层站所工作,正确对待举报投诉,认真调查,准确定论,及时回复。对于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利益。

(七)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对纪检监察审计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用中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思路,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身正垂范,以身作则,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主题词:党风廉政反腐败 工作总结 工作要点 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2014年3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