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学校纪委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纪委、辽宁省纪委以及学校党委各项政策要求为遵循, 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纪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下半年要强化一个监督,完善一个考核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强化“一岗双责”,更好担起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纪委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学校成立检查组,从9月初开始,重点针对干部遵章守纪以及公款聚餐、公款旅游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和“四风”问题,强化纪委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在干部考核评价的总体框架下,加大党委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普通教职工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评价权重,在给纪检监察干部“压担子”的同时也“卸包袱”,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尽责中,敢于对违纪违规的中层干部“唱黑脸”,敢于“碰硬”。
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强化“一岗双责”。加大对问题易发多发工作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公开通报责任追究案例,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
二、深化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下半年要抓好一次专题学习,做好一次摸底考试,建好一个教育网站,编好一个教育读本,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抓好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明确职责风险,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做好一次摸底考试。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采取网上答题或闭卷考试等方式,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一次摸底考试,督促党员加强学习,增强纪律意识。
三是建好一个教育网站。维护建设好“沈阳师范大学廉政网”,及时登载高校违法违纪警示案例和高校管理新制度新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即时有效的学习载体。
四是编好一个教育读本。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编写一个学习教育读本,提供给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下半年要完善三个制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扎紧制度的笼子,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完善三个制度。协助党委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沈阳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沈阳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加强对《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沈阳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职能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四、严肃执纪问责,把歪风和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
下半年纪委书记要亲自约谈一批干部,纪委要回头抽查一批单位、重点培训一批人员、重点办结一批信访举报,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严肃开展执纪问责。
一是纪委书记亲自约谈一批干部。对在全面检查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要亲自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把问题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是回头抽查一批单位。对在全面检查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在限期整改后要回头抽查,检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是否取得了实效,是否完善了相关制度、改进了工作方法、化解了廉政风险。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
三是重点培训一批人员。要对各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中层干部、办公室主任进行重点培训,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切实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重点办结一批信访举报。按照问题线索“六类处置方式”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明确处理权限,严格处理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办结一批信访举报。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