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作者: 发稿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沈阳市前进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韩英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韩英奎擅自决定以节假日值班值宿费、电话费等名义,为班子成员发放奖金共计29.24万元,其中,韩英奎领取8.6万元。韩英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鞍山市统计局时任党组成员周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周超利用节假日之机,使用公款宴请省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并赠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金额共计5.8万余元。周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辽宁省抚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抚顺凯锐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经理张代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张代江将其个人桑塔纳轿车与公司丰田汉兰达吉普车调换使用,并让公司员工担任司机接送其上下班。张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时任副主任马利新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马利新借去安徽省滁州市考察之机,带队到黄山游玩,并将2360元花费在单位报销。马利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铁岭县公安局原政委姜铁男(已退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姜铁男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金额共计约1万元。姜铁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姜铁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5起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特别是有的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其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作风建设高度重视,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综合疲劳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手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以案促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在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上发挥“头雁效应”。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紧盯节日“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督促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快处,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