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节”未守 “大劫”难逃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她曾是浙江衢州市级机关最年轻的副处级女干部,也曾是衢州6个县(市、区)唯一的女书记。然而,遗憾的是,在她历经仕途辉煌即将退休之际,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成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落马的首个女性厅级干部。
9月11日上午,站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在作最后陈述时泪如雨下:“从前我的家人一直以我为傲,现在的我却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后悔已是徒劳。11月21日上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诸葛慧艳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诸葛慧艳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查,诸葛慧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2003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0.25万元。
细数诸葛慧艳贪腐的具体情形,除后期假借民间借贷敛财之外,不容忽视的还有长期收受下属、企业等以节日慰问名义送来的各类款物。她的违纪违法行为是严重的,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正如她在法院宣判后含泪总结的警示“莫因恶小而为之”,党员领导干部须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否则必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堤坝”毁于收礼的“蚁穴”
反溯堕落轨迹,诸葛慧艳说她的“堤坝”毁于收礼的“蚁穴”。
从34岁成为衢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开始,诸葛慧艳作为一名被组织重点培养的干部,此后得以在多个重要岗位锻炼,成为不少老板和下属的“围猎”对象。
“一开始我也是有敬畏之心、注重廉洁自律的。随着任职时间变长,与部分老板和下属的关系进一步走近,逢年过节他们给我送礼金礼卡和贵重物品,我也开始收了,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没什么大不了的。”诸葛慧艳表示。
“拜年”,成为一种让她和“围猎者”都觉得合适的方式。“与平日里的权钱交易相比,借年俗之名,‘围猎者’可以掩饰投机钻营的尴尬,下属们可以放下心中的忐忑。”审查调查人员介绍,在这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下,从1997年走上领导岗位开始,诸葛慧艳的每一个春节都过得十分热闹。
从一开始2000元的礼金,到后来2万元的拜年红包;从收下老板感谢她办事送来的购物卡,到笑纳下属感谢她帮忙调整职务送来的金条……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后,诸葛慧艳收受他人所送各种款物价值近110万元。“这还不包括一些人在其儿子留学、结婚和孙子满月时送来的红包,以及在其出国考察期间以各种开销名义送来的钱款。”有关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那时候觉得过年过节送东西,就是一种风气,后来回过头想想,他们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诸葛慧艳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说,她的这种心理不过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罢了,根本原因还是其政治立场不坚定,在与下属及企业老板的交往中丧失了原则、突破了底线。彼时,在这种自认为合情合理的人情交往中,诸葛慧艳越陷越深,贪欲也越来越大。
一些接触较多的老板开始用其他方式投其所好,彼时经营混凝土生意的金某某就是其中一个。2002年,金某某主动邀请时任衢州市衢江区委副书记的诸葛慧艳以借款名义到其企业来“投资”,约定满3年归还本金、第4年至第10年每年按25%支付利息。诸葛慧艳欣然答应,并以其丈夫汪某某的名义向金某某的混凝土项目“投资”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