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春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稿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4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抚顺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春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春然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下属单位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董春然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春然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董春然简历

  董春然,男,满族,1958年7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78.03--1980.11 辽宁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学习

  1980.11--1985.11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工程科科员

  1985.11--1988.08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计统科副科长

  1988.08--1989.11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计统科科长、副处长

  1989.11--1996.04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副县级)

  1996.04--1998.12 抚顺市公路工程处处长

  1998.12--2000.09 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公路工程处处长

  2000.09--2005.12 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

  2005.12--2009.02 抚顺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9.02--2013.02 抚顺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02--2014.10 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4.10--2014.12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4.12--2017.01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7.01--2018.01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8.01--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