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纪委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作用,压实政治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积极协助、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要求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深化认识,保持定力,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工作务求实效。要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采取谈话约谈、廉洁过节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提醒,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作用,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工作软弱、责任虚化等“疲劳综合征”。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质效。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部位,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特别是利用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及违规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聚焦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明察暗访,实施精准监督。要加强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要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紧盯“四风”值班、报告和督办等制度,确保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执纪问责,形成警示震慑。要坚持严字当头,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保持严肃惩治的高压震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新闻媒体披露、互联网热议的“四风”问题,要及时介入、抓紧核实,快查快结、快速回应,防止引发负面舆情效应。要落实“一案双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化风成俗。注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结合纠治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规定,推动常治长效。要协助、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教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警醒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倡导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动全社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氛围。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加强自律、廉洁过节。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要强化节日值班、值守,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举报电话:(024)12388;举报网址:http://liaoning.12388.gov.cn/。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