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

来源: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作者: 发稿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1835

  10月30日,沈阳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会议在校部303会议室举行,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耿立卿主持。
  会上,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耿立卿介绍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立的背景、意义,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基本构成,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等内容。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娇在讲话中强调,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有助于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就如何做好协调小组相关工作,刘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学校工作大局出发,从学校事业发展建设角度出发,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要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监督到位。立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日常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沟通。各成员单位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舆情、重要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要注重实效性,第一时间通报相关信息。对工作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稳定因素等情况要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学校党委批准成立,旨在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就近期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等重点工作一并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