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475

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协助学校党委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学校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和实践检验,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沈阳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坚持学校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纪律保障。
  二、明确监督内容
  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对相关单位和部门重点对以下6个方面开展监督。
  1.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方面的问题。
  2.是否存在疫情防控期间抗拒组织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
  3.是否存在疫情信息摸排不深不细、尤其是对落实高风险人群防控措施打折扣、信息报送滞后和弄虚作假方面的问题。
  4.是否存在离沈返沈教职工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执 行不配合防控措施方面的问题。
  5.是否存在参加或已发现但未及时制止举办聚集活动方面的问题。
  6.是否存在参与制造、传播、散布谣言或未经允许传播疫情信息方面的问题。
  三、严格工作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全力支持配合学校和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监督内容做好监督。
1.认真履职。要紧紧围绕监督重点内容进行监督,防止监督不精准、不规范、过多过频妨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
2.敢于担当。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对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言行要敢于说不,做到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监督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汇报。
3.率先垂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立足本岗讲担当,坚定对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严格自律。要正确认识、支持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递正能量。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沈阳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