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6”培训模式 分类施训提升履职本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6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孙权 通讯员 蒋尚飞

  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纪检监察业务大学习、素质能力再提升”专项行动告一段落。经过初评和专项评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综合业务等方面的72篇优秀学习成果脱颖而出,在江苏省纪检监察内网集中展示。

  为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江苏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大学习、素质能力再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专项行动围绕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中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分层分类、精准施训。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撰写体会文章等方式推进学习研究和实战练兵,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

  江苏省纪委监委采取“1+6”培训模式,即委机关制定1个总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必学内容和具体要求;针对委机关综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视和派驻机构6个领域分别制定6个子方案,精准设置学习重点,明确具体措施。3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5个机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微讨论、云课堂、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激发互学互鉴的效应。

  “防疫物资采购过失行为是否适用容错纠错,要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判定,重点分清是无心还是有意,辨明是无禁还是有禁……”针对疫情防控履职不力被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例,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全体人员重点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多次开展专题讨论,精准稳慎对待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问责案件。

  省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撰写的《锲而不舍展示顽强作风 香港取证体现规范成效》办案经验材料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被评为优秀学习成果。“这个总结报告,是我们结合已办案件,深入思考研究,提高查办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成果。”该室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室一方面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一方面积极研究专题业务知识,注重理论指导实践,灵活运用审查调查手段,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针对疫情期间不宜开展现场集中培训的情况,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微课堂、视频交流会等形式推进全员培训,在提升培训效果的同时实现全覆盖。

  “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这两种方式如何区分,能否请您详细地讲解一下?”不久前,南通市崇川区纪检监察干部小王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向培训老师“隔空提问”。专项行动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打造“线上+线下”双平台,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主播讲师团”,讲授实际工作中急需的“干货”。目前已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主题开展9次专题授课。

  徐州市纪委监委把业务讲堂搬到纪检监察工作内网,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精选课题录制授课视频,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在各自岗位就可以开展业务学习。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委以“共性+个性”的模式开展学习,制定共性学习清单1份、开列个性学习清单47份。阜宁县纪委监委围绕理论知识和专题业务每周确定一个研讨主题,每天线上推送一次学习资料,同时开展互动交流。

  江苏省纪委监委还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应知应会基础知识题库,开发运用纪检监察知识在线测试系统,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在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测试。据了解,该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院所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加了测试。

  下一步,江苏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扎实推进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