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揭开公款旅游的隐身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稿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6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以案为鉴,济宁市纪委监委今年加强与财政、审计、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协作,不断加大对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查处力度。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对部分党政机关会议培训报销情况进行抽查。(济宁市纪委监委供图)

  端午节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严先纯等人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被问责。

  通报显示,严先纯带队外出培训时,擅自决定绕道其他地区旅游2天,并为17名参训人员分别发放旅游“补助费”1000元,旅游期间食宿费1.87万元和“补助费”1.7万元全部用公款支付。

  培训为名 公款旅游

  2019年12月2日,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监委收到山东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微山县政协存在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委随即派出6人分3组前往微山县政协核查。

  核查组人员先找到参与培训的经办人微山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魏国、微山县政协会计李传淼谈话,同时还进行了相关的书证资料和票据调查。

  “今年6月份,单位组织外出培训,有没有公款旅游?”12月7日,在掌握一定证据后,核查组找到严先纯进行谈话。

  “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旅游补助的事是谁先提出来的?”核查人员追问。

  严先纯心中非常慌乱,沉默一阵之后,严先纯答道:“应一些老同志的要求,想顺路去华阴和西安看看,我就和魏国、李传淼一起商量了,考虑到大家外出会有一些费用,我们就商定每人发补助1000元。”

  对这个问题,魏国和李传淼也是同样回答:“我们一起商量的。”

  根据掌握的证据显示,该单位党组书记韩瑞平,虽然没有参与培训,却在事后同意报销相关补助费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找韩瑞平谈话时,他很是懊悔:“培训回来后,严先纯给我汇报了,我当时也感觉不对,但没有往心里去,没有追究处理。”

  至此,事实得以还原。

  原来,2019年6月10日,微山县政协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于6月17日至18日到延安进行红色教育培训活动,严先纯负责带队。出发前,一些老同志提出想顺路去华阴和西安看看,严先纯就和魏国、李传淼一起商量,开展延安红色教育培训之前,提前出发绕道至华阴、西安两地,让参训人员自由活动两天。

  2019年6月14日,微山县政协参训人员统一乘车到达华阴,15日、16日在华阴、西安自由活动两天。6月17日赶赴延安,按计划开展培训活动,19日返回微山。回来后,严先纯就开展活动和绕道华阴、西安,向每名参训人员发放“补助费”的情况向韩瑞平做了汇报,韩瑞平听后感觉不妥,但未制止和纠正。7月31日,李传淼将培训费(包括17人补助费)、在华阴、西安的食宿费等共计54628元在微山县政协财务报销,魏国、严先纯分别作为经办人、审核人在发票单据上签字。

  2019年12月17日,济宁市纪委监委作出处分决定,韩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严先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国和李传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和应由个人支付费用已被追缴。

  贪图享乐 心存侥幸

  “别人触电也能传导自己。”韩瑞平坦言,对于单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尽管事前不知情,但他还是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没有履行作为党组书记抓党建、从严治党的责任,对机关人员管理宽松软,导致监督不到位。”

  “该案暴露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贪图奢靡享乐。”参与办理此案的济宁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人员表示,在中央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正常的差旅费报销手续中,夹带报销绕道旅游的其他发票,企图瞒天过海,使用公款开支个人旅游费用。

  时隔一年,严先纯回忆起自己的违纪行为,仍然十分懊悔,一时的侥幸心理给自己的工作生涯抹上了一道不光彩的痕迹,让他始终牢记心中、警钟长鸣。

  严先纯在个人检查中剖析道:“平时学习不够,对党规党纪理解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外出学习、培训,没有保持足够的定力,触碰了红线;在培训中改变行程和违规发补贴,没有及时向党组汇报,违反了纪律。”

  这种以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举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浪费财政资金,助长部分党员干部的享乐主义,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不仅在山东,分析近年来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现,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私发旅游补助的现象频频出现。总的来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少了,而穿上“马甲”、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多了。有的“声东击西”,以学习培训、公务考察打掩护,改变公务行程,延长出行时间,借机参观游览;有的巧立名目,“挂羊头卖狗肉”,打着职工疗养、党建团建的幌子公款旅游;有的“浑水摸鱼”,“搭便车”,连亲属的费用也一起从公款列支;还有的“瞒天过海”,搞变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参观游览活动。

  4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上城区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培训部原主任孙伟等4人公款旅游问题被通报曝光。通报显示,2016年10月15日至19日,孙伟与该部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商议,以团队建设为名,携带部分家属,集体赴云南西双版纳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租车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1246.6元,由孙伟用公款报销。孙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孙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打着团队建设的幌子游山玩水,让公款旅游穿上了‘马甲’,这种打擦边球方式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纪律。”杭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刚表示。

  以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这种不正之风还暴露出外出培训考察中制度执行不力、标准不严格等问题,如浙江省舟山市浙江新一海海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瑞江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8年9月9日至17日,蔡瑞江参加由船东协会组织的俄罗斯港口考察活动,此次考察以“旅游团”方式出国,在国外并无实质性考察活动,回国后蔡瑞江未主动报告在国外行程情况,并将出国费用共计22900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11月,蔡瑞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

  “该案例反映出相关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的同时,也暴露出在内部监管制度建设上存在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在干部出国(境)管理上不够严格。”浙江省舟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查办微山县政协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案中,办案人员发现,魏国和李传淼除纪律意识松懈、工作责任心不强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坚持原则,认为领导安排了就照办,明知不对也不敢提出正确合理的建议。

  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一些公款旅游案例中呈现出,单位副职或者下级在面对主要领导违规决策时,不敢坚持原则提出反对意见,有的人内心甚至想要借此“搭便车”,从而造成了集体公款旅游的行为。

  查纠结合 堵塞漏洞

  微山县政协机关公款旅游问题查处后,济宁市及时在全市予以通报,以案例强警示,在抓常抓长上用力。

  济宁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持续发力,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十严禁”》《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规定,市委主要领导每年2次同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要求谈话对象公开做出廉政承诺,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微山县政协党组针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会议,相关人员在会上深刻检讨错误,深刻反思自身问题并认真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出台《微山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微山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着力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政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私自发放福利和津补贴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这类问题频发的现状,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给出建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探索完善日常监督非常重要。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组织旅游或高档场所消费……”端午节期间,云南省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强化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预防“节日病”发生。

  “通过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该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表示。

  梳理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发现,打掩护、“搭便车”、搞变通等隐形变异新表现新花样频现,精准、及时发现公款旅游成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拓宽监督渠道,让公款旅游行为无处藏身。济宁市纪委监委出台《济宁市“四风”问题线索察访工作办法(试行)》,对线索管理及办理各环节全程登记备查,全面规范“四风”察访工作。与此同时,建立90人的全市“四风”察访“人才库”,加强人才储备,实现精准高效察访。

  以问题为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构建立体监督网,加强与财政、审计、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让公款旅游问题无处遁形。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纪委监委紧盯财务票据,通过查验机(车)票、住宿发票、会议(培训)费发票、公务接待发票等材料,重点检查各乡镇、单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差旅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转嫁差旅费等问题。

  针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暴露出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严肃问责、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公务差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推动各单位对公务差旅费用从严把握、从严监督。

  今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赵扬因外出开会期间与3名教职工延长停留期公款旅游等问题被处分曝光后,淮安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教育局迅速组织各学校对公务会议培训、差旅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堵塞漏洞,同时对相关学校历年来的外出会议培训账目开展全面核查,深挖问题线索。

  “今年以来,针对相关案件暴露出来的新问题,我们在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税务、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随机抽取镇街和区直单位开展信息化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淮安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谷昭表示。

  此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公款旅游问题中存在的“为干部谋福利”等错误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少数”,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倒逼领导干部主动担起主体责任,严防揩公家油问题的出现。

  “通过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从而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防范和杜绝以考察、学习、培训、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行为。”毛昭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