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通报首例大数据监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稿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588

  今年8月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现场会召开后,抚顺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狠抓落实,目前在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及线索处置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强大震慑。近日,市纪委监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大数据监督工作开展以来首例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进行了从快并减轻处理。

  8月31日,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主动报告,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数据采集过程中,发现办公室分管公务用车的副主任张某某和司机刘某某存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情况,其二人在单位核对中主动承认错误,坦白了私用公务加油卡问题,并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

  经纪检监察机关核查,2015年7月,张某某与亲属先后两次开私家车到省外游玩,共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620.68升,合计金额3877.13元;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刘某某先后3次因私外出,共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675.27升,合计金额4276.88元。市农业特产学校党委能够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在公务加油卡数据采集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且两名当事人能够如实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其二人给予减轻处理,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按照省纪委监委、市委及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如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行为的,要主动交代问题,积极上交违纪所得,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减轻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大数据监督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及推动不力、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不主动交代问题,不配合工作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