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刘娇主持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申伟传达辽宁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现场会会议精神。综合监察室主任耿立卿详细解读《沈阳师范大学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暂行办法》,通报了执行情况。
刘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结合学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升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大部署,对标对表党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认真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围绕部门职责职能,明确主体责任范围,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保护广大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厘清部门岗位职责,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和职能监督,强化对人财物等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加强事前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要责任到岗到人,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要深刻理解权力内涵,明确权力就是责任和服务,立足岗位职责真诚服务广大师生,让教师凝心聚力教书育人、让学生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树立全局意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每个党组织、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和每位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完成,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搞好协同联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落实沟通协调保障机制,推动职能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提升监督整体效果和工作质效。要以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暂行办法》,正确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强自身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业务能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