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综合监察室 作者: 发稿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882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为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尚廉戒奢的节日氛围,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落实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折扣,在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餐、聚集、聚会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坚决反对“四风”;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节日期间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细化落实举措,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推动纠治“四风”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纪律规矩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前期和近期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见附件),引导广大教职员以案为鉴。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的纪律规矩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通知》要求落实见效。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聚焦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苗头倾向和隐性变异问题,及时纠正坚决制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然违反作风建设要求、顶风违纪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职责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带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好示范、当好表率,巩固拓展“四风”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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