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谈话,是智慧的较量,是对抗与反对抗的交锋。反对抗,不是强压,而是教育、帮助和挽救,是治病救人。运用柔性沟通方式,通过释纪说法、阐释政策策略去提升谈话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引导对方说清问题,才是有效的化解对抗策略。
换位大于本位。有好的情感基调,才有顺畅的交流。谈话人要与谈话对象相处一段时间,如果一开始就“硬杠”,谈话对象会很反感甚至抵抗。只有换位思考,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一是把高低位换成平等位。置身于特殊环境,谈话对象往往显得局促、紧张、不安,这是正常心理反应,谈话人与谈话对象虽是审查调查与被审查调查的关系,但地位平等,没有高低之分,谈话是同志间的交流,不能趾高气扬,以审判者自居、咄咄逼人去谈话,看似气势凌厉,但如果对方充耳不闻,听不进去,无异于唱独角戏。只有充分尊重、平等视之,才能更好地教育、感化人。二是把彼此位换成同心位。换位也即交心,谈话对象与谈话人各有角色,但如果就事论事、就法条论法条,全程零“温度”,往往效果有限。因此,审查调查人员要善于带着情感深入审查调查对象的内心世界,推心置腹地向审查调查对象释纪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三是把惩罚位换成救人位。违纪违法应该付出一定代价,但惩处不是最终目的。谈话不是与谁过不去,更不是整人害人,而是帮人救人,是拉人一把。要从谈话对象的立场和需要去对照党纪法规,分析违纪违法证据、事实,看哪些对他有利、哪些不利,怎么配合才是明路,使之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
求同大于求异。谈话有对抗,但对抗中有合作,合作贯穿主线。因此,谈话没有输赢,只有双赢、共赢。从谈话对象看,认错、悔错、改错,争取从宽处理;从谈话人来看,达到教育挽救目的,这是“求同”。当然,取得共识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小异”,比如对有关行为的定性、情节有不同意见等。谈话的过程,就是通过条文解读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寻求最大公约数。一是从良好的预期谈起。进入这个环节,谈话人必然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谈话对象抵赖、撒谎都是徒劳的。一方面要讲政策、指出路。党纪国法明确了从宽政策,从轻、减轻处理的前提是积极配合,如实说清问题,这是唯一的出路。另一方面,用“做选择题”的方式描绘未来。可以给谈话对象提出未来的事业、生活规划建议选项;他们的亲人现在是什么感受,有哪些期待;如何减轻亲人的心理负担,弥补犯错造成的遗憾,引导他们作出积极选择,达到教育挽救目的。二是从谈话对象认同的观点和事实谈起。谈话对象的文章讲话、生活常用语、处理疑难问题的理念和思路中,往往隐含着一些符合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见解。交流中适时运用,能引发共鸣,使其觉得彼此有“共同语言”。例如,一位谈话人从谈话对象曾经发表的一篇散文中一句哲思说起,探讨文学如何讲哲学、讲人性,交流到深处时谈话对象找到了认同感,再往后,谈话对象很配合地说清了问题。
“曲线”优于“直线”。这是指行进路径。实践中大多数谈话对象都会经历抵触、对抗这个阶段。面对不配合的谈话对象,不妨退一步,侧面迂回,再慢慢“谈正事”。一是“闲谈”软化抵触情绪。拉家常貌似闲聊,却大有作用。生活现状、个人爱好、工作经历等都是闲谈“预热”的话题,可根据谈话对象性格、爱好、亲情关系形成的丰富素材,按照谈话方案就某一方面深入谈,也可组合谈。让谈话对象感受到,审查调查人员是有“人情味”的,从而产生认同和信任感,消除对立情绪。由于氛围轻松,舒缓了谈话对象的思想压力,甚至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二是四面“合围”,截断退路。任何一起案件,都脱离不了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痕迹维度。既然谈话对象最敏感、最害怕、最防范、最抵抗的就是有关案件的核心问题,那就不要一开始便“单刀直入”,而可以从外围谈起,形成“合围”之势,最后再切入正题时,谈话对象只好如实回答。三是用“非线性交流”摧毁对抗审查调查的策略。一些谈话对象也是“有备而来”,辩解说辞预演过多次。对此,谈某个问题时,要想办法梳理出其自相矛盾或不合情理的地方,判断并确认其多次“彩排”的预案和策略失效,立即对准主攻方向,合力突破。(四川省南江县纪委监委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