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萧山红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下半年,由杭州市萧山区多家国有小型屠宰场撤并而成,是萧山东片生猪定点屠宰场所。
2021年9月,随着红垦公司系列窝案的爆发,案件背后的腐败与罪恶曝光。人们惊愕地发现,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猪肉竟成了腐败分子手中的工具。
2013年5月,担任红垦公司副经理的王建华开始主持工作,想到往后少不了迎来送往,就向时任红垦公司业务部经理高荣水“请教”。
高荣水告诉王建华,“以前有费用需要开支,都找黄总,可以在‘小肠’里开支点。”言下之意,就是要求售卖小肠的经销商黄某某按照小肠数量在账外支付一定的费用给红垦公司。此后,在王建华指示下,黄某某每个月均会按屠宰量直接拿现金给红垦公司,王建华、高荣水便利用这些资金迎来送往。
很快,王建华就不满足于“蚂蚁搬家式”的花一点用一点,在2013年年底伙同高荣水侵吞了“小金库”15万余元。之后王建华每年都会从中捞一笔,到2016年2月离任时,他与高荣水共同贪污70余万元。
王建华离任后,沈科接任红垦公司经理。在高荣水主动说明情况后,沈科非但不对“小金库”予以叫停,反而变本加厉,要求黄某某提高账外支付费用的标准,从原先每副小肠1元的标准,提高到了3元,黄某某只能无奈接受。
前“腐“后继,愈演愈盛。“自以为私设‘小金库’是五年前的事,应该是和我没关系的。”沈科的自我麻痹让他越发沉沦。
2019年9月,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担心事情败露的沈科一下慌了,立马伙同高荣水伪造了26份收款收据和4本现金日记账,并指使高荣水将小金库账本及其他资料予以销毁。
然而,再缜密的“障眼法”,也无法掩盖犯罪的事实。6年间,王建华、沈科、高荣水等人通过“高卖低收”“账外收取”等方式不断充实“小金库”,资金累计达到454万元,且无度支取、肆意挥霍,到案发之时,三人已侵吞近200万元。
“犯下这一系列的错误,是我完全将党纪要求抛于脑后,完全忘记了党员的身份、责任和使命。”“我的违纪违法问题,不仅影响了我们企业,也导致我的事业归零,让家庭蒙受巨大的伤害。”面对所犯的错误,几人虽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
2022年4月15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王建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判处高荣水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判处沈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通讯员 陈杰 周兵 || 责任编辑 李文峰)